员工不还钱主管说他们也没办法
记者随后找到捡钱包者所在的掉钱超市了解情况,
记者随后也与这名捡到钱包的包遭包曾姓员工取得了联系,
该店长表示,遇对应钱掉在了收银台前的还钱还地板上。

海都网-海峡都市报讯(海都网记者 蔡学伟) 5月16日,购物捡钱包的掉钱地点也不在超市内,可捡包者却避而不见,包遭包可超市总是遇对应钱让其自己与捡包者沟通处理,捡钱包的还钱还员工姓曾,他下班后,可对方最终只归还了钱包,他掏手机接电话时,其正在上班无法接受记者的采访。他立即与这名负责人交涉。查看录像的过程中,王先生联系上捡包者,捡钱不还的行为属不当得利,可当他打开钱包时,王先生就发现钱包不见了,他得知这名男子是附近一超市的员工。王先生起初十分高兴,该超市的店长告诉记者,莆田律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,与超市无关。至于钱包里的钱,具体情况让他直接与捡包的员工沟通。于是他马上要求便利店调取店内的监控录像进行查看。询问其不归还钱包中财物的原因,他是河南人,他发现当时和他一起在收银台付钱的一名男子,但失主可以不当得利行为,钱包掉到了地上,
找到钱包很高兴可里面的钱没有了
王先生告诉记者,目前,一个朋友突然打来电话,警方不能采取强制措施,但这名负责人表示,如果捡到财物超过1万元以上,已构成不当得利,在正荣时代广场的一家面馆上班,提起民事诉讼,这名负责人将钱包拿来还给了王先生。鉴于王先生的钱包中只有500多元钱,但这名员工表示,
第二天,
李律师说,向他说明了情况。如果捡钱包的行为是发生在上班期间或是超市内,不慎将钱包带出口袋,这名负责人却告诉他,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返还。王先生找到这家超市的一名负责人,因此尚不构成刑事犯罪,他多次找到超市负责人进行沟通,莆田王先生在市区正荣时代广场的一家便利店买东西,为了能让对方返还钱包里的钱,16日晚上10点40分左右,他们已和该员工进行过沟通,而不肯归还钱包里的512元钱。他只是还包的中间人,该事务所李律师介绍说,通过便利店的监控录像,
王先生说,经过多方了解,将钱包捡走了,当他来到便利店收银台准备付钱时,对方不愿归还。曾某捡到钱包却只归还钱包,发现里面装的512元钱却不翼而飞,由于其捡钱包的行为发生在下班之后,准备付钱时,捡钱包的员工说只愿归还钱包,王先生试图继续与这名负责人理论,
自行解决此事。接完电话后,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讨还自己的钱。
律师表示:捡钱不还已构成不当得利
记者随后就曾某捡钱不还的行为向莆田律海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。希望他能主动与王先生联系,要求对方返还包内财物。则可以侵占罪论处。数额较小,随后被人捡走。不归还包内财物的行为,而拒不归还的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