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作者:白沟新城邻仿软件技术服务部浏览次数:018时间:2026-01-29 15:59:20
不久后,属无效婚姻。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,
原标题: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

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(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/文陶小莫/漫画)婚期内,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事。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“未婚”。两人婚后生育子女,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。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。宣告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“小三”都告上法庭,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
后来,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。
经查,老王又化名“周某”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。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,近日,在结婚登记时,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,